维权之路

  舆论、行政、司法部门齐发力 四川商家终胜诉

  从2021年9月开始的“青花椒”商标侵权案件,直到当年底才被公众广泛关注。

  12月,国内接连发生了“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多起地理商标维权纠纷事件。就在国内相关舆论热议当头,12月22日,一则名为“属实离谱!因为店招有“青花椒”三字,四川数十家餐馆被起诉了!”的帖子出现在四川本土一个网络社区里,并立即得到了媒体关注。

  12月23日,四川在线发布稿件《离谱?!因为店招有“青花椒”三字 四川数十家餐馆居然被起诉了》,成为最早报道“青花椒”事件的媒体之一。

  媒体的关注,让“青花椒”事件迅速走进公众视野,也成为整个事件进展的转折点。从12月24日起,整个四川乃至全国的媒体都开始对“青花椒”事件及其相关的诉讼案件进行跟进。封面新闻记者赴上海对话上海万翠堂董事长,央视网点评青花椒维权事件:哪是维权?更像碰瓷!……在短短几天之内,媒体多角度全程追踪报道让“青花椒”事件受到舆论广泛关注,相关话题多次冲上热搜。

  媒体的关注及时准确的回应了各方关切。唐华春回忆,那段时间每天都有各类媒体记者到店里来,每天都要接10多个电话,“有了大家的关注,我们也感到了更有信心和力量。”

  作为当事方,万翠堂公司多次接受采访发声,其回应从最初的“商标合理合法,有人侵权,自然要采取相关对策”,到后来称“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发起,并非万翠堂本意”,再到称“将撤回部分诉讼”。

  媒体的关注引发了法律界关于商标侵权问题的深度讨论。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青花椒”商标专用权人行使权利有其合法边界,不能针对他人正当使用行为提出权利主张,更不得滥用其权利。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也介绍,万翠堂公司可能是利用了申请商标时消极审查的漏洞,在获得商标注册以后,广泛地向各地含有“青花椒”字样的商家提起商标权起诉,有恶意起诉的嫌疑。

  去年12月27日,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也对”青花椒“事件做出了回应。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商标处二级调研员李杰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行业协会面对众多商户被诉情况,要积极研判形势,给予支持。作为行政职能部门将及时指导,正确解答法律法规。同时,商户和商标注册人应正确理解《商标法》,不能滥用权利,权利是有边界,不是无限的。

  事件发生后,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全国各地商会及科研院所、律师等,向四川受“青花椒”事件波及的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包括邹先生在内的多个此前败诉的店家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公益法律维权援助服务下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诉。

  舆论有所关注,司法有所有回应。今年1月12日,四川高院发布消息称,将于1月13日二审开庭审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与上海万翠堂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1月13日和17日,四川高院先后就两起“青花椒”商标侵权案进行二审公开审理,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四川高院的判决书中这样写到:万翠堂公司虽然注册取得涉案商标,但涉案商标的弱显著性特点决定了其保护范围不宜过宽,否则会妨碍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当使用,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