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文露敏

  3月1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了解到,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拟激励市、县名单正在公示,四川省达州市入选。

  据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县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了拟激励市、县名单,最终共有20个市、县入选。

  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将在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时给予一定激励支持。

  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拟激励市、县名单

  (东部、中西部分别按行政区划排序)

  东部:

  北京市平谷区

  天津市宝坻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

  山东省诸城市

  中西部:

  河北省正定县

  安徽省金寨县

  江西省信丰县

  河南省西峡县

  湖北省潜江市

  湖南省津市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海南省琼海市

  四川省达州市

  重庆市荣昌区

  陕西省延安市

  甘肃省张掖市

  青海省互助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