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文露敏
3月1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了解到,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拟激励市、县名单正在公示,四川省达州市入选。
据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县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了拟激励市、县名单,最终共有20个市、县入选。
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将在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时给予一定激励支持。
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拟激励市、县名单
(东部、中西部分别按行政区划排序)
东部:
北京市平谷区
天津市宝坻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
山东省诸城市
中西部:
河北省正定县
安徽省金寨县
江西省信丰县
河南省西峡县
湖北省潜江市
湖南省津市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海南省琼海市
四川省达州市
重庆市荣昌区
陕西省延安市
甘肃省张掖市
青海省互助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