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邓涵予 广安观察 彭娟
5月23日,广安市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1号),具体如下:
根据广安市疫情防控新形势,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动态调整核酸筛查频次和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除邻水县外,恢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恢复人员有序流动,严格实行非必要不离广,离开广安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人员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发布的A、B类地区分类管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可关注“健康四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上海来(返)广人员全部实施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除邻水县外,各地可有序恢复公交车、客运车等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运行,“两区三园区”可互通,公安、交通部门加强监管。其余车辆可有序流动。
三、开辟应急物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重点工程建筑材料、企业生产货物运输车辆“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四川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四川省闭环管理通行证制度。
四、暂停广场舞、赶集、宗教活动、庆祝庆典、展销展会、各类集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农村坝坝宴。全市所有非寄宿制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原则上继续实施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继续暂停线下培训。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教学,民政机构、宗教场所、托育机构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所有KTV、酒吧、网吧、棋牌室、茶馆、足浴场所、会所、影剧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等聚集性、密闭性经营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其余各类个体经营户、企业、金融服务网点、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等非禁止范围内的主体恢复运营,各类建筑工地恢复施工。允许经营的各类场所经营主体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查健康码、扫场所码、验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六、药房、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咳嗽、发热、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病人,一律不得售卖治疗相关症状的药品,且必须严格落实发现即报要求。
七、各县(市、区)、园区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精准调整管控措施。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