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旭强
6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四川省将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具体来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
此外,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