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9月将至,一批新法新规即将施行,涉及教育、环保、农民工保障、通用航空业发展等多个领域,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

  健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

  新修订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9月1日施行。在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上位法律法规衔接的基础上,新修订的条例立足四川实际,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践需求,注重提炼总结我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出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健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推行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对污染防治负责,推进固体废物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压实部门责任,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监管,行业监管部门分行业领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产废单位及个人主体责任,其他社会成员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发挥环保监督作用,共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完善了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规定我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市(州)可制定本地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分级分类职责,建立政府整体推进、部门分级负责、单位个人积极配合的模式,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加强生活垃圾的投放、运输和无害化处置管理。

  推动通用航空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46条,包括总则、通用航空市场培育、通用机场建设和管理、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低空空域协同管理、通用航空安全监管、服务保障、附则等内容。

  通用航空市场培育倍受关注。《条例》将发展通用航空消费写入立法,明确多项市场培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包括支持通用航空在综合交通服务中的应用、支持开通低空旅游示范线路和低空旅游观光圈建设、支持举办航空体育和无人飞行器等赛事活动。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中,明确省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应当鼓励建立通用航空业创新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提升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和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支持通用航空飞机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整机、零部件以及通用航空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加快提升国产化水平,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航空产品。

  为川籍农民工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全国首个驻外农民工服务保障领域省级地方标准9月1日起实施

  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的《驻外农民工机构服务规范》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驻外农民工服务保障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

  上述《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驻外农民工机构的服务职能,规范了驻外农民工机构服务的场所、范围、内容、要求等事项,涵盖了农民工群体广为关心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回引创业、关心关爱及公共事务等重点领域,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驻外农民工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建设服务规范、科学高效的省外川籍农民工服务标准化体系。

  上述《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后,将与四川省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农民工服务规范》一起,形成四川农民工工作标准化体系,为川籍农民工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