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种西瓜一天两个价

  接下来将会加大市场价格监管

  在多次提醒鲜肉店店主在限期内补齐票据后,执法队员又冒雨赶往下一个举报点。

  8月30日,一市民举报西昌市新仓库某超市以五元一斤的价格销售西瓜。当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时,却发现货物架上的标价与平时相差不大。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经过询问后,超市工作人员称昨天的价格和今天的差别不大。执法队员来到后台,要求超市工作人员调出最近一周的商品价格明细。但在仔细翻阅明细表后,执法人员并没有找到超市有售出过5元一斤的西瓜。难道这是场“假”举报?

  为搞清情况,执法人员再次查阅了一周以来的收银员日志,最后发现,市民举报的“贵价”西瓜是一款品种为“宁夏硒沙瓜”的西瓜,该西瓜价格普遍高于超市售卖的其他品种。

执法人员核对超市商品明细执法人员核对超市商品明细

  除此以外,执法人员还发现8月30日,同品种的西瓜,上午8元多一公斤,下午5元多一公斤。同一天,一种西瓜两种价格。

  “我们当天进货价高了,就提高了售价,后来看到市场监管局的公告,我们又调整回原来的价格,相当于是亏本在卖。”当执法人员问其原因时,超市工作人员回答道。

  据陈道明介绍,自30日专项整治打击哄抬物价行为以来,市民举报主要集中在肉、蔬菜、水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凉山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天派出了2至3批执法队员前往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按《通告》要求,商贩经营与人民群众日常相关的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明码标价,价格以8月30日前的销售价格为参考,严格在合理进销差价率内执行。对于哄抬物价、随意涨价、恶意加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接下来我们会加大对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一旦发现哄抬物价行为,将严厉查处。”陈道明说道。

  此外,《通告》还指出,外卖平台配送、跑腿费等费用收取不得随意涨价、恶意加价,严格执行公示的价格。对于举报哄抬物价、随意涨价、恶意加价等行为线索的广大市民群众,一经查实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