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青年城一家疫情封控期间跳楼”

  9月10日,宜宾本地各微信群流传两个视频,说是:“青年城有人因为受不了压力,一家人跳楼了。”

  经过核实,视频内容不在疫情发生期间,且地点也非青年城。

  造谣一张嘴

  但是你会承担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宜宾公安提醒大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如果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