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红星新闻从宜宾市长宁县纪委、长宁县监察委员会获悉,长宁县纪委监委于近期向长宁县各镇及县级各部门(单位)通报了2起违规泄露疫情防控信息典型案例,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违规泄露疫情防控信息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长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爱卫股股长、人事股副股长殷婕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2022年9月12日,殷婕在参加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将尚未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转发至私人微信群中,导致相关信息在大量微信群间流转,造成不良影响。9月14日,县卫生健康局党委给予殷婕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长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工作人员、老翁镇盐井村村委会临聘人员魏国安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2022年9月9日,魏国安在参加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将尚未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发送他人,导致相关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老翁镇盐井村村委会已解除与魏国安的劳务关系。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纪律一刻也不能松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抗疫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保守工作秘密,做到“言有所律、言有所止、言有所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树牢底线思维、严格管理干部,坚决防止制造、散布不实信息,泄露疫情涉密信息现象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为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