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文/图
“我们按政府要求居家办公,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后,公司通知居家办公期不计算工资。”“公司通知,居家办公期间的绩效工资要扣除一部分”……近日,不少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在响应政府号召居家办公后,所在公司通知居家办公期间工资发放与平时不同。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涉疫情稳定劳动关系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其中就包括了企业和劳动者十分关心的工资支付、集体合同政策等。
网友张先生反映,9月1日下午成都市全面升级防疫措施后,自己响应政府号召居家配合防疫,其所在公司9月12日发出通知,告知居家办公期间不计算工资。针对这名网友反映的问题,经成都市金堂县人社局调查后协调,该公司已承诺正常发放工资。
和张先生的情况类似,不少网友都反映居家办公后,公司都少发或者不发工资,再或者用年假来抵消居家办公的天数……公司的行为合规合法吗?受疫情影响,劳动者的工资到底该如何支付?四川省人社厅针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了政策解释——
员工被隔离无法工作 公司要正常支付工资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然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受紧急措施影响,工资支付分三类情况
受政府紧急措施影响的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一是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对不受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实行特殊工时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未返岗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二是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对企业未复工,或者企业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并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
三是使用各类假期的情形。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受疫情影响,集体合同新签可以顺延期限
受疫情影响,企业集体合同到期后无法及时履行法定民主程序重新签订怎么办?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话会议等适当方式,征求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对顺延集体合同期限的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顺延集体合同期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对于集体合同报送时限,上述负责人介绍,疫情期间,企业可以采取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集体合同,或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合理顺延报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