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

  建强现代化成都都市圈

  在构建轴带支撑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上,《方案》提出,四川要依托成渝北线、中线和南线综合运输通道,支持资阳、遂宁、内江等沿线城市承接成渝双核功能疏解和产业外溢,以成德眉资同城化带动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做强成渝城市发展主轴。

  同时,建强现代化成都都市圈。贯彻落实《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打造综合能级更高、支撑带动能力更强的全省发展主干和成渝地区发展引擎。

  做优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聚焦城市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主动承接成都、重庆中心城区和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推动制造业协作配套、集群成链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区域专业服务中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畅通“四向八廊”出川战略大通道,加快建设以成都为核心连接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的2小时城际交通网,实现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调整优化成都落户政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指出,将调整优化成都落户政策,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进城乡结合部、拆迁安置区域居民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落户城镇。

  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因地制宜制定户籍迁移配套政策,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同步提升户政便民服务水平。

  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探索建立以流入地学籍和连续受教育年限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政策。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不断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建立财政、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合理提高省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流入人口折算比例,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城市支持力度。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到2025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约250万户

  提高城市产业支撑作用。《方案》指出,支持成都集聚总部经济、壮大数字经济、拓展众创空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依托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聚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老工业城市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基地,支持小城镇积极配套大中小城市产业。

  发展壮大城市新区。高质量建设四川天府新区,强化高端产业引领能力,健全优质高效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开展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公园城市先行区。推动成都东部新区、绵阳科技城新区、南充临江新区、宜宾三江新区加快建设,有序承接中心城区部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集聚人口。

  释放城市消费活力。支持成都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开展扩大消费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打造艺术街区、剧场群和文化娱乐场所群,支持有条件的县城 建设商业综合体。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在老城区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更新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加装电梯、 打通消防通道,到2025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约250万户、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更新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因地制宜对城中村进行整体重建或修复修缮。杜绝大拆大建,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老树。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新建高标准农田1230万亩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指出,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推进和支持科研人员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等,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规划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入乡”。

  大力发展多元化乡村经济。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高标准农田1230万亩、改造提升598万亩,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将安宁河流域打造成“天府第二粮仓”,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高水平建设四川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四川省农业种质资源库中心库。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道地药材认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