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12月7日,四川万源市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所长吴猛,带队侦办一起非法狩猎案,返回派出所后连夜加班,倒在工作岗位上不幸离世,年仅38岁。人们在为所长不幸去世深感惋惜的同时,对非法狩猎再次引发关注。公安机关侦办非法狩猎案,难点和堵点在哪里?如何破局?达州为此作了哪些努力?连日来,封面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猎杀]
有人非法持枪进林场作案
也有人猎捕宰杀野生动物
今年6月17日凌晨,达州铁山林场的护林员在林区巡逻时,发现3名陌生男子形迹可疑。铁山林场凤凰坡工区主任李波,立即电话通知当地警方和各个工区主任,从两头往中间堵的方式,在“老鹰岩”拦住对方去路。不料,其中两人随即驾乘尚未熄火的摩托车逃离,另一人被众人按倒在地,扭送至达川区公安分局管村派出所。
“查获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麂’一只,缴获盗猎气枪一支。”办案民警介绍,当天中午,另外两名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查,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作案。今年4月,这3人曾在铁山林场使用气枪猎杀果子狸一只。因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为满足口腹之欲,有人组成团伙铤而走险,也有人私设陷阱猎杀野生动物。今年6月,达州市大竹县男子祝某,因使用钢丝猎套非法狩猎1只猪獾、1只小灵猫、2只果子狸,被大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1.5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祝某采用设置钢丝猎套的方式猎捕野生动物,先后非法猎捕到4只野生动物并宰杀,冷冻在家中。经鉴定:公安机关在祝某家中查获的4只死体野生动物,其中1只为猪獾,其整体价值为800元/只;1只为小灵猫,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整体价值为12000元/只;2只为果子狸,其整体价值为1200元/只。法院审理认为,祝某不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