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成都市即日起启动一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路段点位如下:
青龙场高架桥(府青东街路口至新风路路口);
青龙场高架桥(驷马桥三路路口至虹波路路口);
青龙场高架桥(昭觉寺横路至中环八里庄路段);
新川路与雅和北二路交叉路口;
红布正街(磨房街路口至义学巷路口);
磨房街(镗钯街路口至红布正街路口);
三瓦窑街(桂溪路路口至金桂路路口);
主要针对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违法进行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