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型芳 文/图

  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都有哪些拟调整内容?会带来哪些利好?

  支持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在《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主要涉及支持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调整、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和深化区域公积金提取互认三个方面。如缴存人租住住房为未登记备案的,每月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由1000元拟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按照此前政策执行不变。另外,多子女家庭(指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再上浮50%。

  针对这一政策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指出,此次主要强化两方面支持租房提取公积金。一方面是提高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额度,原因是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因为办理简便,99.5%的市民都采取这种方式,针对性提高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满足和惠及了绝大多数租房提取人。同时,考虑到已备案租房提取人数较少,以及需要强化已备案和未备案提取权益的衔接和统筹,故此次未调整已备案租房提取额度。

  另一方面,提升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额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关于强化生育支持要求的具体举措,提取额度参考了相关城市的做法。

  若调整后,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对比见下图↓↓↓

  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另一个拟调整的内容,是支持老旧小区家加装电梯方面。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其中既有住宅指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

  该调整是基于落实对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的相关安排以及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调整实现了方式创新,针对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多为老年人、收入较低或没有公积金的实际,实现了子女公积金助老、孝老。

  深化区域合作提取公积金互认

  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工作所在地证明。可按缴存地提取政策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

  这是深化区域共建共享和便民惠民的举措,在已经实现的同城化区域和成都、攀枝花提取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将该政策扩面至重庆、绵阳。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1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cdzfgjjzcb@163.com ;

  2。信函请寄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3号楼816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管理部(请在信封上注明“公积金政策调整意见征集”);

  3。联系人:马培沛;联系电话:028-8628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