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各家商业银行今起开始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对符合条件的首套存量房客户,不需要申请,银行集中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当天生效。

  为方便客户、简化办理流程,多家银行日前已上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服务,客户可登录查询是否满足调整条件及调整后的变化,部分客户已收到银行短信或电话通知。红星新闻记者25日凌晨获悉,有银行已作出调整,开始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首套无需申请 银行统一调整

  9月15日,成都的冯先生收到工商银行发来的信息,告知其名下房贷满足首套存量房调整的相关要求,银行将于9月25日自动调整,完成后将短信告知结果,他也可以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中查询调整情况。

  在日前发布的公告中,各大银行都明确表示,符合标准的首套存量房客户,客户不需要提交申请,银行将集中进行调整并主动告知结果。为方便客户提前查询,9月12日—16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纷纷上线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服务,客户登录后可查询到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金额、本金余额、当前执行利率、利率计算方式、发放时是否首套房贷等信息。

  其中,建设银行表示,9月25日8:00起,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渠道“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调整结果。其他入口查询将于9月26日更新利率信息。9月26日8:00起,客户登录手机银行App,点击“借钱”-“我的”界面查询当期还款金额,点击“详情”-“还款计划”可查询利率调整后剩余还款期每期还款金额。

  “二套转首套”  今起受理申请

  在这次存量房利率政策调整中,有一类客户是在当初贷款时被认定为“二套”,但根据所在城市最新政策已符合首套标准的,他们需要向银行主动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对利率进行调整。按照各家银行日前公告,从9月25日起,正式受理“二套转首套”客户的申请。

  按照各家银行的说法,客户可通过线上(如手机银行App、掌上银行等渠道)或线下经办银行网点提交申请,申请时提供首套房贷款相关证明资料,一般为当地住建、房管或政务中心等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收到申请后,银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其中10月22日前完成申请的,银行将于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批量调整。如果错过了10月25日的批量调整,客户仍可继续提交申请。同时,对于固定利率贷款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也从9月25日起接受调整申请。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工商银行成都分行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还发布了工行存量房贷“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全攻略。

  系统提前提示 每月省1800元

  这次利率调整幅度,各家银行规则基本一致,主要根据原贷款发放时间、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发放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而决定。有报道称,全国范围调整的平均幅度大约为80个基点。

  2022年4月18日,成都的冯先生在工行办理了一笔住房贷款。9月24日,他登录手机银行查询,发现执行利率依然为5.23%(LPR4.30%+93个BP),每月还款约18500元,但系统已经提示10月份开始,月供将降至约17300元,11月开始更是降至约16700元。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按照本次调整政策及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日前公布的首套房贷利率执行下限,冯先生调整后的利率应为LPR,对应2023年4月份公布的LPR,新的利率应为4.3%。

  (调整前系统显示执行的利率)

  (调整前冯先生的月供)

  9月25日零时30分,当他再次登录手机银行时,系统显示执行利率已经从5.23%调整为4.3%,10月份还款额确定降为约17300元,11月份开始进一步下调为约16700元。红星新闻记者获悉,10月份的月供与11月份的有差异,原因是10月份的月供属于分段计息,其中有一部分还是按照原来5.23%的利率在计算。最终算下来,冯先生通过这次利率调整,每个月大约减少1800元的支出。

  (调整成功后执行的利率)

  (调整后冯先生的月供)

  [热点问答]

  问:房贷利率自调整当日(9月25日起)生效,我本月房贷27日还款,也就是说本月的还款额就是按新的房贷利率来计算吗?

  工行:因为您的还款日是每月27日,房贷利率调整当日(9月25日)在您两期还款日之间,所以您本月的还款额分为调整前、调整后两段计息,即:调整前(即8月27日到9月24日)按原利率计算,调整后(即9月25日到26日)按新利率计算。从您调整后的下个月起,整月的利息都按新利率计算。

  红星新闻记者 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