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芮菱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更好宣传普及条例内容,当天,成都市“新规启航 守护安全”——《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在春熙路举行。

  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向群众普法

  记者了解到,成都最早于2006年对非机动车管理进行立法,2014年进行了一次修订。此后,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非机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乱停乱放、违规通行等乱象时有发生。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后,将为推动非机动车规范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涉及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维修、停放、充换电及其监督管理等全环节。例如,在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方面,明确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不得利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充电等。还规范了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明确骑行不能逆行、耍手机、占用机动车道,以及骑电动车要带头盔等,违反有关规定将面临警告或被处以罚款。

  “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一起学法遵法,共筑平安!”活动现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外卖员、学生代表、社区居民等人发出倡议。现场还通过有奖竞答、歌舞表演等形式向大家科普《条例》,倡导文明出行。

  “《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贯彻落实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成都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普法宣传,保障快递、外卖、共享单车等新业态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非机动车骑行者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改装加装非机动车、不分心驾驶、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增强安全意识,让文明守规成为骑行路上的最好陪伴。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成都交警将以劝导为主,坚持柔性执法。此后将通过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热潮,促进全民知晓、全民监督、全民践行,营造从源头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