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青羊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印发。《措施》聚焦购房就学、金融扶持、房票、以旧换新等多个主题,其中“可在新建住宅购房片区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园)”引人关注。

  记者注意到,《措施》中明确,对2024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购房者,若其子女在2025年有入学(园)需求,经公安预审具备落户条件,在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园)的基础上,参照青羊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园)办法,“可在新建住宅购房片区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园)。”

  同时,《措施》关注“团购”:鼓励和引导社会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职工团购青羊区新建商品房,“同一机构组织内部职工在青羊区累计购买30套及以上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者每套1万元现金补贴。”

  在金融扶持方面,《措施》倡导各“住房按揭贷款”承办银行对购买3套及以上的团购群体予以适当补贴,并且,购房者在青羊区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购房者在青羊区有住房且住房正挂牌出售的,可核减不纳入已有住房套数认定,首付比例最低15%,贷款利率最低为LPR-60BP。

  《措施》鼓励企业在青羊区购买新建商业和车位。例如,企业在青羊区购买新建商业用于经营活动,并完成网签备案,一次性购买500-1000平方米的,给予企业5万元现金补贴;一次性购买1000-1500平方米的,给予10万元现金补贴;一次性购买1500-2000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现金补贴;一次性购买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现金补贴。

  《措施》提到“房票安置”。青羊区范围内因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搬迁)并进行货币补偿后,将货币补偿款以房票形式发放,房票可购买青羊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屋,“在一年之内购买青羊区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现金奖励。”

  《措施》以真金白银鼓励加速新建商品房和车位“去化”,例如今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期间,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且在拿地8个月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地上部分)、18个月内实现85%去化,给予开发企业100万元奖励。

  此外,住房以旧换新得到鼓励。换房人可同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共签“以旧换新”协议,同开发企业对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不少于90天的解约保护期;开发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方式促成房屋成交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给予开发企业每套3000元的现金奖励。

  《措施》中相关政策将于2024年9月1日起试行。

  红星新闻记者 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