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肖莹佩
10月1日,《成都东部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作为全省四个省级新区之一,成都东部新区自成立以来,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126.3亿元跃升到去年302.8亿元,经济发展量质齐升。
《条例》有何亮点?将如何助推新区发展?前一天,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
[看亮点]
充分放权赋能,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于2024年7月29日正式通过,将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10章65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宜居、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附则,进一步明确了成都东部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依法赋予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厘清省级部门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职能职责,契合了成都东部新区发展实际需求。
此外,《条例》赋予成都东部新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重任,明确提出成都东部新区应当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核心支点,构建空铁公水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打造成渝地区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和技术创新示范区;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发展导向,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产业集群集聚,推动龙泉山东侧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和成资临空经济产业带发展。
创新亮点方面,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龙婷婷介绍,《条例》聚焦加强成都东部新区与川渝有关区域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协同合作,支持新区建设成渝地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和成都联动德眉资发展的重要平台;同时,《条例》将省委、省政府对东部新区的支持事项进行了明确,突出东部新区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推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看推进]
将加快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
“《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总结改革创新成果,完善制度设计,理顺管理机制,充分放权赋能,将更好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杨俊说,目前,《贯彻落实〈成都东部新区条例〉实施方案》正在修订中,将逐条逐款对照《条例》具体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动《条例》立法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和发展成效。同时,该区还将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加快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等方式逐一抓好落实。
比如《条例》指出,成都东部新区应当加强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具体有何举措?怎样继续推进?
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局长张旻波介绍,新区成立以来,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模式,在银行网点、邮政网点设置“一站式”政务服务窗口,推行“跨域通办”服务,推动“川渝”“成德眉资”“双东简”政务服务跨域通办落地落实。推行“帮办代办”“三免”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和定制化服务。未来将深化“受审分离”改革,提升帮办代办服务质效,运用智慧蓉城建设成果加大对政务服务的赋能力度,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服务满意度。
成都市司法局副局长全勇介绍,接下来,成都市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内容和精神,细化落实支持措施。如支持东部新区在重大改革创新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系统集成改革;加强东部新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国际赛事活动和国际国内体育专业论坛、重大文旅活动及展会在东部新区落地举办;支持东部新区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为高标准建设新区凝聚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