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一个多小时,都不能注销银行卡,社区居委会开的死亡证明为什么无效?”

  近日,广安市民邹先生(化名)通过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反映,在邮储银行广安区支行注销过世亲人的银行卡时遭拒。社区能否出具死亡证明?不认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是该行独有的“霸王条款”么?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网民喊话邮储行  为何刁难弱势储户

  4月17日,邹先生用网名“山凹”在麻辣社区留言,讲述了父女俩4月16日去邮储银行广安区支行注销银行卡遇阻的经过。

  邹先生的女儿在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开具的持卡人死亡证明后,银行拒绝销户。二人对此不能理解,此前他们顺利注销了亲人的工商银行账户,提供的是同样一套资料。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死亡证明必须是由派出所或医院出具。1个多小时以后,双方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父女俩悻悻离开。

  邹先生称,因亲人是在家乡的家中去世,无法拿到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才选择去社区居委会这种最便捷、简单的方式。“银行有些规矩非改不可……不认社区居委会的死亡证明,硬要储户去派出所开,不是故意刁难储户吗?”邹先生在留言中写道。

  邹先生表示,在麻辣社区留言,是想呼吁银行以人为本,简化相关事务办理流程,少一点“霸王条款”,“不要让储户的合理要求拖到猴年马月”。

  >>“四大行”态度一致:居委会开具死亡证明无效

  邮储行广安区支行的工作人员回忆称,当天确实有一对父女办理遗产继承业务,他们知道银行卡密码,已取走账户内存款。因死亡证明材料不符合银行规定,无法注销银行卡。该账户已成空账户,对账户安全没有影响。

  为何同一张死亡证明,在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得到截然不同的待遇?工商银行广安区支行的工作人员解释,“邹先生的个案,应该是有些误会”,该行和邮储行政策一样,只有派出所和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才算是“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记者先后致电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客服人员均回复销户必须提供死亡证明。但无法解答该由哪个部门开具,建议咨询当地分行。

(图为工行成都高新天府大道支行)(图为工行成都高新天府大道支行)

  记者随机走访了中国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建行成都天府新城支行、工行成都高新天府大道支行、农行高新支行营业部,工作人员均表态,不认可社区开具的死亡证明。

(图为建行成都天府新城支行)(图为建行成都天府新城支行)

  >>居委会可否开具死亡证明?四川各地不一

  死亡证明是亲属处理去世亲人各种事务的必备材料。针对在家病故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可否开具死亡证明?

  4月23日,记者随机采访了省内几个市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成都市双流区板桥社区居委会和白塔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不能办此业务。成都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遗体火化必须由医疗机构或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记者查询发现,在2017年下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中规定,村(社区)可开具在家死亡证明,用于银行定期存款除户,解约提款。但该通知已于2018年废止。根据最新规定,在家中或公共场所,属于疾病死亡且死因不可疑者,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医师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情形的死亡证明由公安机关办理。

  与此同时,四川多个城市如广安、遂宁、眉山、南充等,社区居委会仍承担开具死亡证明的工作。广安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称,针对在家死亡人员,火化遗体需提交由社区居委会开具且街道办盖章的死亡证明。

  经查,早在2020年4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意见,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明确了20种不由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事项,其中包含死亡证明。该意见明确将用3年左右时间,从根本上改变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的现象,而今年正是该意见出台的第三年。

  [记者手记]一方面,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银行不认可,让群众费时费力,跑了冤枉路;一方面,社区出具死亡证明加大了基层的工作负担,还让非医疗专业的社区人员心怀忐忑,勉为其难。我们盼望四川各地政府能出于便民利民考虑,按照六部门要求,与殡仪馆、银行等相关部门打通信息壁垒,尽快制定证明事项清单,厘清相关部门的权责,对群众做好告知和宣传,确保群众能办事、办成事。(记者:杨小婕  叶杨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