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至8月30日,2023年第八届凉山彝族火把节暨夏季清凉凉山游系列活动盛大举行。其中,备受关注的火把节狂欢夜,在时隔7年后,将于8月10日晚重回西昌市主城区。
连日来,随着火把节临近,西昌市多部门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严查酒店民宿等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7月28日,执法人员发现一民宿公司在火把节期间预售价涨幅过大,均超2至3倍以上,其中一间的预售价涨幅达10余倍。7月31日,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火把节期间民宿涨幅过大
拟罚款50万元
7月28日,西昌市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组检查发现,凉山州某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民宿,在火把节期间(8月9日至10日)网上订房的价格和7月28日网上订房涨幅过大,均超2至3倍以上。
其中,该公司旗下一间名为“清宿花间的民宿”,显示为带锅具三居室,在8月10日的预售价达到了2576元,而7月28日显示的价格为248元,涨幅达到了10余倍。
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已立案,对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7月31日,西昌市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价格违法专案案审会召开,就凉山州某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该整治组的工作人员表示,现查明该公司涉嫌捏造虚假信息和哄抬价格的行为,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31日案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现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且拟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发放提醒告诫书上万份
违法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7月18日,西昌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通告。同日,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火把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截至目前,西昌市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组已发放火把节期间市场秩序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10000余份,并与全市各酒店、宾馆、民宿、客栈经营者现场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坚持依法依规经营,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广大游客和消费者,若发现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可以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图据西昌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