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到指定店铺下单购买商品,支付成功后2小时内全额退款,且给予相应的“红包”。今年8月2日,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双城村村民李某军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他按照一位陌生微友的提示,在淘宝上指定商家购买价值近3000元的商品,支付成功之后,对方却突然食言,不仅没给13元的红包,购物款也分文未退。李某军怀疑自己陷入了骗局,立即以“诱导交易欺诈”为由,向淘宝平台申请退款,淘宝给了李某军一份商家的“物流托运单”,商家以货物已发出且已签收为由拒绝退款。“这份所谓的托运单,除收件地址外,货品金额、收件人名字及电话号码都是假的。他们说我收到货了,物流单据呢?我签收的依据呢?”李某军表示。两个多月来,他数次与商家、平台交涉,且向杭州市“12315”投诉,截至10月21日,事情仍无进展。

  8月2日上午11时,李某军正在家中玩手机,突然有陌生人请求添加他为好友,李某军通过之后,这位名叫“小鸟依人”的微友告诉他,他们正在做活动,只要在淘宝商城购买一款价值2960元的“新中式实木罗汉床”一张,购物款在2小时内全额返还,且还有13元红包。随即发来一系列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语及二维码,“小鸟依人”告诉他,这些都是“话术”,只要按步骤操作就行,还要求他将收件人名字填写为“初志强”。一番操作后,李某军在其指定商家“巧木匠实木定制店”下了单,当天14:25,使用支付宝付款2960元。其订单号3459520837145915931,收件人为“初志强”,收件地址为李某强住址,发货时间为“8月7日14:26前”。

  付款成功后,“小鸟依人”并未退还购物款,李某军提醒并催促对方,直到当晚11点,“小鸟依人”依旧没有理会,3日一早他再次催促,中午11点40分,对方回应“肚子饿了,要吃饭”,就再没有搭理他。

  李某军预感不妙,他与商家客服联系,对方称已经发货,李某军要求提供物流信息,对方又说“线下运输,没有详细追踪”,李某军称对方“骗子”,要求退款,客服只回复了一个又一个问号。8月6日,他向淘宝平台申请退款,客服说因交易已完成,退款通道已关闭。在淘宝交易平台上,李某军看到了商家给淘宝上传的一份“中山市嘉祥物流有限公司托运单”,托运单上的货物价值为280元,发货时间为8月2日,收件地址系李某强的住址,后面却加了4位数的电话分机号码,收件人则为“初志强”,收件人联系电话并非李某强手机号。收获人签名为“初志强”,签收时间为8月5日。

  自己从未接到物流公司电话,也压根儿没看到货物的影子,托运单上除收件地址外,其余的全是虚假信息,至此,李某军认定自己遭遇了诈骗。8月7日下午4点,李某军向淘宝平台投诉,称商家以付佣金帮做销量的方式,诱导下单后迟迟不退款,且上传虚假的物流单,再次要求退款。8月8日,商家提供协商处理方案:“这个所谓的诱导下单真实性还无法验证,收货人名字地址是客户自行填写的,我们按照正常流程发货。现在客户已经凭有效证件签收。如卖家有所谓的欺诈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当然我们也愿意配合处理。”

  8月9日,李某军致电杭州市“12315”热线,投诉平台不作为,致使自己利益受损,平台工作人员回电,称尽可能协调处理。如果协调不成,建议其走司法途径解决。8月17日,平台应李某军要求,按照“司法诉讼披露用途”的要求,告知了商家负责人黄某的信息及联系电话,此后相当长时间内,李某军多次拨打黄某电话,或者用他人手机拨打,对方一直没有接听。他再次拨打杭州市“12315”,购物平台工作人员回电,建议他走司法程序,平台可以协助提供相关证据。9月18日,李某军向平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知相关资料不齐全。万般无奈之下,10月21日,李某军再次要求商家客服退款,客服指责他“现在又提及,你是货物和欠款都想要”,李某军说自己根本就没收到货,要求提供物流单号,客服以惊讶的语气问道:“这么久还没收到货,确定吗?”然后给了他一份发货单(8月2日上传给淘宝平台的托运单),称发货单是“提供给平台审计了的”。

  今年45岁的李某军系肢体一级残疾,靠低保维持生活,两个孩子在外打工。事发后,他十分懊悔自己的行为,也不敢给孩子说。他以自己的遭遇提醒大家,别再陷入这样的“套路”。

  10月22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拨打商家负责人黄某的电话,对方没有接听,按照李某军提供的淘宝平台座机号码,拨打过去语音提示“现在非工作时间,请工作日再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