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交警三分局获悉,11月6日18时许,交警三分局民警巡逻至三环路琉璃立交至娇子立交段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三环路主道内行驶,由于该时段不允许货车进入三环主道,所以该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民警靠近车辆准备拦停时还发现其车辆号模糊不清,遂将该车拦停检查。
经现场查验该车前后号牌以及车顶放大号牌均被污损,同时还涉嫌超载,民警将车辆扣留同时将驾驶员带回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通过民警询问调查,驾驶员邱某承认其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图一时方便走“捷径”,从工地出来时就地取材利用泥土混合油渍的方式将车辆号牌抹花以达到辨识不清的目的,经一番检查后自以为“完美无缺”,后堂而皇之地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驾驶员表示当时是一时头脑发热,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现在感到非常后悔。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故意污损号牌、超载、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该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300元,记16分的处罚。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号牌进行污损,机动车号牌必须保持清晰可辨,以达到对所有驾驶员及交通参与者安全保障的目的。
红星新闻记者 闫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