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与租客朱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58岁的李某一直对两人心存怨恨……2022年12月2日晚,家住四川攀枝花市的李某与妻子王某因此发生争吵打架,李某使用圆凳击打妻子王某的头部,致王某流血不止倒地昏迷。

  随后,李某误以为妻子王某已死,用打火机和卫生纸点燃液化气灶,并使用菜油、衣物助燃,在家中放火自杀,火势迅速蔓延。“我以为王某死了,然后我就准备自杀,我原先想着跳楼,准备从厨房跳下去,但我看了一下不好跳,又想着去点燃液化气灶。”李某供述称。

  ▲李某点燃的液化气灶

  租客朱某发现起火后上楼查看情况,反被李某踢下楼梯受伤昏迷。经鉴定,朱某身体多处轻伤,左眼眶壁骨折后致左眼球内陷构成十级伤残。不过,朱某与王某均表示,他们之间并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李某无中生有的怀疑引发了案件的发生。

  11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李某的行为导致王某、朱某轻伤,其行为不仅构成了放火罪,还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近日,李某因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庭审现场

  事发:

  怀疑妻子与租客有染

  他打伤妻子后在家中放火

  今年58岁的李某和妻子王某,家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生活条件还不错。夫妻俩本应享受天伦之乐,两人的关系却因租客朱某的到来而改变……

  ▲被告人李某

  两人拥有一栋五层的自建房,其中一层至三层出租给他人住宿,一层有两间门面出租用于餐馆,第五层用来自住。案发前不久,朱某租住了李某家的一间房屋,他与夫妻俩的关系不错,还经常一起吃饭。

  后来,李某怀疑妻子与朱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直对两人心存怨恨。2022年12月2日晚上8点,李某与妻子在家中因此发生激烈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妻子王某用手击打李某的脸部和脖子,而李某则使用圆凳击打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倒地昏迷。

  ▲李某使用凳子击打妻子王某头部

  ▲王某头部受伤,现场留下的血迹

  看到妻子倒地后,失去理智的李某继续使用圆凳连续多次击打妻子的身体。看见妻子没有了动静,他误以为其已经死亡,于是有了一个更为疯狂的举动,用打火机和卫生纸点燃液化气灶,并用菜油、衣物助燃。

  刑拘:

  租客发现起火后上楼查看

  被他踢下楼梯受伤昏迷

  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墙壁、屋顶、衣物等被烧毁。这时,租客朱某发现王某家着火了后,赶紧上楼查看情况,结果李某用脚将朱某踢下楼梯,导致朱某受伤昏迷。

  ▲起火现场

  朱某回忆,事发当天,他看见王某家起火后,就朝她家楼上走去,“看到李某在厨房煤气罐旁边,我就问李某咋回事,李某拿起一个啤酒瓶朝我走过来,啤酒瓶砸在我的头顶,接着又踢了我一脚。”

  事发后,李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办案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将其控制。同时,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也闻讯赶来,将受伤的王某和朱某送至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救治。消防人员也赶赴现场灭火排险。

  据了解,李某放火之时,楼房内住有大量租客,五楼存有两罐煤气罐,四楼有大量食客用餐。2022年12月3日,李某因涉嫌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被攀枝花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刑事拘留。

  供述:

  以为昏迷的妻子已死

  准备在家中放火自杀

  案发后,李某向公安机关供述,“我发现,自从朱某拿我们的房子以后,我们两口子关系就不好,王某就对我很冷淡,动不动就跟我吵架,叫我滚,反而对朱某很好。所以,我一直怀疑他们两个有不正当关系,心里对他们有怨气。”

  ▲李某放火后,家中衣物被烧

  李某还供述,看到一起生活多年的妻子王某对租客朱某很好,他越想越生气。案发前几天,由于怀疑妻子和朱某有不正当关系,他的心情一直不好。

  李某称,事发当天下午,他下班时看见王某、朱某等人在一家餐馆吃饭。他回家后,王某打电话叫他来餐馆和朱某等人一起吃饭。由于他去餐馆吃饭之时,王某和朱某都没有理他,这让他心里很不高兴。

  李某说,当他和妻子吃完饭回家后,两人发生争吵打架,他用凳子击打王某的头部,致王某头部流血不止并倒地。之后,他以为王某死了,便准备在家中放火自杀。“我原先想着跳楼,准备从厨房跳下去,但我看了一下不好跳,又想着去点燃液化气灶。”

  伤情:

  经鉴定妻子和租客构成轻伤

  租客眼球内陷致残

  2023年2月2日,经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李某在案发前、案发时及目前无精神疾病,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次日,李某被逮捕。

  ▲王某头部受伤位置

  5月24日,经司法鉴定,被鉴定人王某左侧眼眶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其多发性大脑挫裂伤构成轻伤一级,左侧上颌窦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左侧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颅底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二级,左侧头颅顶部头皮挫裂伤构成轻微伤。

  李某的行为,更是给租客朱某留下了终身残疾。经鉴定,朱某左眼眶壁骨折后致左眼球内陷0.3厘米构成轻伤一级,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二级,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左眼挫伤构成轻微伤。朱某左眼眶壁骨折后致左眼球内陷0.3厘米构成十级伤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致被害人王某、朱某轻伤,其行为不仅构成了放火罪,还构成故意伤害罪。8月2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对朱某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审理。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李某在庭审中表示没有异议。

  判决:

  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

  两罪并罚被判五年

  朱某称,李某故意伤害其身体,致身体多处轻伤,并构成十级伤残,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10万余元。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与其妻子发生纠纷后,未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处理纠纷,而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王某、朱某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故意点燃液化气灶并使用助燃物助燃,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李某同时犯放火罪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李某在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如实供述了本案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对于丈夫伤害她的过程,妻子王某事后称已经无印象。不过,朱某与王某均向公安机关表示,他们之间并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李某无中生有的怀疑引发了案件的发生。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莉 责编 邓旆光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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