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攀枝花市一名“老司机”因开车路过某路段时多次超速被拍,心生报复念头,竟在凌晨把测速箱抱走丢了……12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攀枝花警方获悉,涉事司机游某已被行政拘留。
▲游某(右)
近日,前进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时发现辖区一路段测速箱不翼而飞,经过查看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凌晨一货车司机在经过该测速箱时停下了车,四处观察没有人车经过,迅速下车将测速箱抱走。
民警根据车牌号,找到该车驾驶员游某,并传唤游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游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自己前几次驾车经过该路段都因为超速被交警处罚,心生不满。当天晚上再次经过该路段,看见测速箱后,发现四下无人,一怒之下将测速箱抱走丢到公路对面的堡坎之下。
▲被丢的测速箱
目前,违法嫌疑人游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 相关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郑攀汉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