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在市城区范围内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月22日上午,在中心商业区德胜路口检查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区大队的执法人员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出租汽车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载终端是否正常使用、有无违规载客及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

  “巡游出租汽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流动的风景线。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即日起我们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区大队副大队长王瀚介绍,若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发现有不打表、拒载、甩客、绕道、恶意拼客等行为,可拨打12328或12345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

  落实源头监管

  重点整治七大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本次整治的重点包括: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七大类违规行为。

  “目前,我们正通过发放《致广大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乘客的一封信》、进驻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开展说理式执法、召开出租汽车驾驶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督促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督教育管理,按照法规和服务标准规范运营,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期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重点加强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商业区、医院及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地的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秩序、车容车貌、文明服务的监督检查,以及对不打表、议价等违规揽客行为的打击力度,并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查实违规经营的出租汽车,坚决予以严管惩罚。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