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 杨俊 李泽熹)近日,遂宁一名男子和自贡一名女子,因合谋在自贡市荣县街头“扫码送礼”非法获利数万元,被荣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捕获的作案现场。荣县警方 供图

  今年3月,嫌疑人刘某(男,32岁,遂宁市大英县人)和徐某(女,40岁,自贡市荣县人)从线下了解到,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新账号可以获取佣金。于是,两人开始在荣县老城首义广场、凤凰山庄附近等老年人聚集区摆摊设点,以送纸巾、面条、瓶装酒等生活品,诱骗老年群体前往注册各大购物、短视频APP等平台的新用户。

  据侦办民警介绍,嫌疑人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手机号码及对应平台的注册验证码发送至微信群,上游犯罪嫌疑人在微信群负责收购手机号码及注册验证码,注册成功一个账号记一单。佣金由上游犯罪嫌疑人每日结算给嫌疑人刘、徐二人。

  同时,上游犯罪嫌疑人利用收购来的手机号码及对应平台的注册验证码注册为新用户,制造“人气爆棚”或“好评如潮”的假象,通过大量转发、虚假评论非法获利,甚至用于网络黑产、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截至案发时,两名犯罪嫌疑人采用上述方式非法获利数万元。目前,他们已被荣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