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旭 黄家萌 自贡网记者 黄鸿

  日前,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举报,称自流井区五星街某食品店售卖的食品在称重时,没有对盒子进行去皮称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随后,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当天,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食品店在消费者购买食品进行结算时,将食品连同盒子一起按照食品的单价进行称重计价,没有对包装物去皮称重。

  调查发现,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已使用近3000个塑料盒,均未去皮称重。经称量,该塑料盒有5个规格,重量值分别为10克/个、14克/个、18克/个、24克/个、26克/个,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超过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负偏差。

  执法人员表示,该食品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构成了零售商品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符的计量违法行为。对此,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商品“称重不去皮”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也是该区查处的首例销售商品“称重不去皮”违法案件。

  计量安全有序,消费者才能放心。据悉,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持续聚焦计量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对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零容忍”,确保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秤”民心、“秤”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