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实施购房补贴,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进住房征收(搬迁)房票安置,新购房业主子女可享受就近入学资格……7月3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信息,近日与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等多部门印发通知,遂宁市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于7月1日起施行,购房者最高可享受5万元购房补贴。
在惠民措施方面“新政”延长遂宁市原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意味着2024年4月1日后,已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依然可以享受购房补贴,但车位补贴政策不再延续。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对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的2%、最高不超过2万元给予现金补贴。
对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现役或退役军人、教师、医护工作者、遂宁市农村户籍人员、非遂宁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万元给予现金补贴。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新政对在遂就读高校(高职、高专和本科学校)学生购买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5万元予以补贴。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不叠加享受。购房人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此外,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收购居民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成群众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回购款可委托国有企业支付给房企,用作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款。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安置、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可采取房票形式实施征收(搬迁),由被征收(搬迁)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住宅项目购买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其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直系子女可凭借已完成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享受房屋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资格,插班学生在片区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如片区学校无法保障,可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