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王越欣 李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10月17日,眉山市医保局发布通告,目前,眉山市医保、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4部门正在联合查办涉嫌骗保的案件,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骗取使用医保基金线索。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各级医保部门进行举报,并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举报内容
一、通过车接车送、减免患者个人费用(甚至返钱),借义诊或健康体检、以不实广告宣传等方式拉拢、诱导参保人(尤其是特困、低保等特殊人员)就医或住院的。
二、参保人未实际住院,医院通过利用参保人信息,伪造病情、病程记录、治疗记录等病历相关内容。
三、医院将本应在门诊接受诊治的病人,通过虚假放大病情收治住院的。
四、无资质人员使用有资质人员姓名在检查检验报告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或没有开展检查检验却有报告的。
五、住院病人病情较轻,仅白天诊疗(如单一输液),夜间不在医院留宿观察的。
六、就诊行为以体检式检查为主,未实际进行相关治疗的。
七、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冒名就医的。
八、将医保报销过的药品、耗材进行转卖的。
九、利用享受医保待遇机会将医保基金(含个人账户基金)变现、套现的。
十、定点零售药店以各种理由诱导参保群众购买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品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的。
通告称,相关部门鼓励行业内专家和知情人士积极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斗争中来,有效促进内部人员监督。其中,医院医务人员和药店工作人员注意留存本人所在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证据,他人指令或要求销毁证据时一定要妥善安全保存相关证据,并尽快主动携证据向医保部门举报。若参与欺诈骗保或做出销毁篡改各类书证、影像、数据信息等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告显示,医保部门将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欺诈骗保,积极推进行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共同发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同时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隐私,并按照《眉山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举报专线: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028-86532510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028-38687339
来信、来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市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监督执法科、市医保事务中心两定协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