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珩

  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为让网友深入了解《条例》内容,10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推出《条例》解读,邀请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硕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硕(左)解读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省政府网站供图)

  陈硕表示,消防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是惠及民生、确保民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条例》的修订,在进一步强化、细化、具体化上位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更加贴近四川实际情况、体现区域发展状况、顺应现代消防工作要求,努力以法治力量推动提升“消”的能力,增强“防”的效果。

  看背景:

  保障国家法律制度落实落地,应对现有消防安全治理难题

  为何要修订《条例》?“这是保障国家法律制度落实落地的需要。”陈硕表示,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了两次修改,现行《条例》一些规定存在着与上位法和现实需要不适应的问题,及时修订《条例》,是保障国家法制统一,贯彻实施好国家法律和政策措施的需要。

  陈硕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省消防工作还存在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模式不科学、单位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以及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

  “修订《条例》是应对日益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的需要。”陈硕解释,新修订的《条例》通过建立有效防控应对机制,总结和固化新的成功经验,补齐制度上的短板和漏洞,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的新要求,为我省消防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条例》修订工作历经多次专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座谈、课题研讨等专题会议,充分借鉴了外省立法经验,反复修改完善。

  看重点:

  构建多元共治消防工作格局,织牢全方位消防安全责任网

  “《条例》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立足点,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创新,坚持务实管用,彰显示范引领。”陈硕介绍,《条例》共8章76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涵盖5个方面内容。

  构建多元共治消防工作格局。《条例》通过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社会化消防网络,统筹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强化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条例》明确,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创设性规定三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即常态化火灾防范协同机制、常态化消防公益培训服务机制、常态化专业协作机制,并细化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织牢全方位消防安全责任网。《条例》通过构建权责分明的责任体系,明确政府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物业、村(居)委的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分解到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各主体。

  强化重点领域火灾风险防范。《条例》通过对部分重点群体、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等不特定主体提出专门的消防安全要求,修改或增加了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大型会议或群众性活动、电动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公用设施以及“一老一小”场所消防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促进相关主体自查自纠、落实责任。

  完善消防救援组织体系能力。《条例》明确,做强做精专常兼备救援力量,建立健全训练演练、应急联动等机制,切实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的科学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条例》细化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行政部门执法协作、信息共享、信用惩戒等机制,明确火灾事故调查主体和权限,并对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消防委托执法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