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长宁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为做好涉及金融机构案件的执行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有效地执结了一批金融执行案件。
据悉,该院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支行与宜宾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中采取多项举措,使案件顺利执结。该案借款本金1500多万元及利息,案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长宁县法院一审,案件调解结案。农行向长宁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向市法院执行局作了汇报并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拍卖,经过多方协调使双方商达成一致意见,圆满处理。
近年来,该院加大对金融机构申请执行案的执行力度,在此次支付执行款前,已支付农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款近1000万元。(邵子强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