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整体上的确可能被夸大,但在中国仍然是不争的事实
理论上,“医生诱导需求”的确存在
朱恒鹏的这个说法,或许绝大多数网友都很难买账。在多数人眼里,绵阳政府调查组否认存在“过度医疗”,再怎么说也是挑战常识,所以即便兰越峰的说法看起来有些问题,但绝大多数人还是支持兰越峰。毕竟,医院或者说医生乱开药、“诱导患者需求”是许多人切身体会过的,由此衍生的荒唐事件也层出不穷。例如,男子体检有的被检出“妇科未见异常”,有的干脆就被检出妇科病。
从卫生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医生往往的确会有“过度医疗”倾向,原因在于医生和患者在医疗信息方面的严重不对称。只有医生知道患者需要什么样的医疗手段,一旦有利可图,医生往往就有使用较贵的药,较好的检查仪器。
也正是因为如此,人们也普遍坚信“医生诱导患者进行过度医疗”已经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但实际中,这种诱导需求会被制约
然而,理论上一定会存在的“医生诱导需求”,在实践中并不是理所当然就会存在。
国外大量的实证分析表明,医生诱导需求在现实的医疗行为中并不是普遍存在的, 它只是意料中偶尔发生的案例, 或者是经济学家理想化推论而已。著名的卫生经济学家纽豪斯1992年在兰德公司的资助下所做的研究表明: 根据对美国从1940 年到1990 年医疗费用增长率进行的研究, 通过老龄化、医疗保险制度的普及、国民收入增加、医疗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医生数量增加个方面分析其对医疗费用上涨的贡献度,结果发现, 医疗生产率的提高即医疗技术的进步是医疗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 至于我们所关注的医生诱导行为——医生数量增加并没有对美国医疗费用的增长具有意料之中的影响, 贡献度几乎为零。
原因何在?
首先,即便医生给患者开出的医疗方案性价比不高,必要性也低,但很多患者仍然愿意并倾向于做这样的治疗,这样就不能称之为“诱导需求”或者说“过度医疗”。
其次,由于医患间“信息不对称”这一点广为人知,这造成两个效应,一是患者对医生有防备心理,因此会尽各种可能争取了解到更多的信息,二是医生这方面也要担心利用信息优势诱导需求会被别人发现,因此不敢有太过分的举动。
最后,还需要相对完善的监督制度和保险制度。欧美普遍推行管理医疗制度, 由健康维持组织负责同医生交涉, 医生行为受到健康维持组织的监管, 由于该组织派出的具有医疗背景的专业人员的严格审查, 导致医生对患者的影响力比较弱。 这样的机制有效避免了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 对抑制医生诱导需求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美国的医保制度也给医生乱开药堵上了一道口子——如果医生乱开贵价药,不符合相应的诊疗标准,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报销的。
但中国的国情,决定医生的行为更容易使患者得到“过度医疗”
然而在中国,医生诱导需求造成的“过度医疗”的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典型例子是抗生素和输液的滥用。这与中国医院和医生长期处于强势地位有关,这使得患者不仅在获得信息上处于弱势地位,在权利保障方面也没有办法去对抗医生的诱导。打抗生素和点滴,对于普通感冒患者来说毫无必要,而且是有害的。但许多医生往往不基于对患者负责的态度,而是图省事的态度就给患者打抗生素和点滴。
此外,由于针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度还不完善,趋利心理仍然对患者“过度医疗”的形成产生了较大作用。对于医生而言,开较贵的药几乎是一种惯性,而即便患者有不满,但在买了药后对此也无可奈何。
“过度医疗”在中国还有一个很基本的症结,就是长期形成的“以药养医”的制度下,如朱恒鹏所说——“举例说明,患者A到医院看病,假设他得的是普通感冒,最优治疗方法既不需要吃药也不需要设备检查。其看病的最高支付意愿是500元,如果没有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医院和医生就直接收他500元诊疗费,即不开药也不做设备检查,仅建议他“回家好好休息,喝点姜汤”。现在政府规定诊疗费(挂号费)只能是5元,要是仅收这5元钱,不开药不检查,医院很快就关门倒闭。此时,医院和医生的做法是收5元挂号费,然后给患者开495元他本不需要的药品。获得二三百元的卖药收益,维持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所谓过度用药就是这样产生的。”
当然,假如监督制度没有完善,那么即便完全废除了“以药养医”,趋利心理可能仍然会让一些高诊金医生开高价药。所以两者还得结合来推行。
最后,学习国外,引入相对完善的第三方医疗保险制度,监督医生的开药行为,也能对“过度医疗”现象形成很大的抑制。
结语:在中国,“过度医疗”是一个显著存在,但又存在一定程度夸大的事实。我们反对随意诱导开药、诱导体检,但若真碰上疑难杂症,也不应随意怀疑医生说法,否则再出现类似 “ 8毛钱治好十万元的病”的幻象,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