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2018年是成都市试行积分落户的第一年,当年3月9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有效期2年,其中规定了12个居住证积分的具体指标及其分值。目前,两年期限已过,该细则是否会进行修改调整?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建议对其中部分条件进行修改。目前,官方已进行回复。
近日,“问政四川”平台收到多起有关该积分落户的修改建议。
其中有网友建议,积分落户政策中,要求稳定住所证明放宽对新房的限制,可使用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表等证明文件,用作稳定住所证明;还有网友建议,学历落户一条能否放宽至大专学历。
对此,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近日针对一相关留言回复表示,经责成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2018年的办法已到试行期,目前市发改还在对政策进行修改,等办法正式发布后,将及时在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和成都公安微户政进行通知,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