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成都市新津区正式挂牌,原新津县各级机构整体更名为成都市新津区的工作机构。以原新津县的行政区域为成都市新津区的行政区域,新津区人民政府驻五津街道模范街56号。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公告原文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新津县设立成都市新津区的批复》(川府函〔2020〕127号)、《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津县撤县设区工作的通知》(成委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撤销新津县,设立成都市新津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6月30日起,原新津县各级机构整体更名为成都市新津区的工作机构。
二、原新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撤县设区前核发的证照,在证照的有效期内或规定年检时间前继续有效、正常使用;因撤县设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更换证照的,到原证照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并免缴证照更换费用。证照核发机关不得强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换证照(若因上级规定等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撤县设区后的名称、地址、印章核发及更换相关证照的,则执行上级规定,相关业务单位须做好解释说明)。
三、因撤县设区带来的金融机构账户名称及水、电、气、通讯用户缴费名称等改变,由各业务单位负责通知相关单位、个人根据业务需求实施变更。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8—86350125)
封面新闻记者 雷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