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处工地已通过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占道审批,但审批区域不包含机动车道。根据报备要求,该工程施工区域只在人行道内。据谢某交代,当天为追赶施工进度,一时松懈管理,没有严格按照审批方案执行。

  谢某因违反《道法》相关规定,成都交警依法对其处以1900元罚款。

  成都交警提醒: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施工建设,但前提是要守法,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对于私自占道施工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