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雷倢

  农村住房应该怎么建?如何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2月23日,成都市住建局印发了《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成都市农村住房的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

  记者了解到,这一《办法》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除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之外的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办法》,成都市的农村住房不仅应满足农民生活生产的需要,也要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貌。

崇州市道明镇竹艺村(资料图)崇州市道明镇竹艺村(资料图)

  

  如何规划设计?

  可选用通用图集,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办法》提出农村村民开展农村住房建设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图集。

  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农村村民自建住宅推荐施工设计图集,免费提供给建房村民选用,并加强对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村镇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定期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可选用成都市或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通用图集,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

  对于委托设计单位专业设计的农村村民自建住宅项目,实行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制,办理开工申请时,应提交建房村民、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成都市农村住房施工图设计自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