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2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交警五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1月29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春运期间加强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当日,成都交警五分局行政拘留六名违法驾驶员,并发布了他们的违法典型案例。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 供图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 供图

  案例一

  2020年10月26日11时25分,驾驶员韩某驾驶川JH****小型轿车行驶至三环路辅道十陵立交至成南立交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挡下检查。在检查中,驾驶员韩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查,韩某2020年8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韩某因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0年12月5日05时30分,成南高速成都收费站检查点,民警依法对川AB****小型轿车检查时,驾驶员彭某未能当场出示驾驶证。经查询,驾驶员彭某之前申领的摩托车驾驶证处于 “注销”状态,且未再有办理驾驶证的信息。彭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1年1月3日16时41分,成南高速成都收费站检查点,民警依法对川A5****小型轿车检查时,驾驶员张某未能当场出示驾驶证。经查询,驾驶员张某并无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张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四

  2021年1月12日9时59分,驾驶员张某驾驶川A2****小型轿车行驶至二环路东二段与建设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挡下检查。在检查中,驾驶员张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查,张某2019年4月1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吊销期间。张某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成都交警五分局依据《道法》相关规定,对其处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五

  2021年1月21日00时53分,成绵高速成都收费站检查点,民警依法对川A7****小型轿车检查时,驾驶员曹某未能当场出示驾驶证。经查询,驾驶员曹某并无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曹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五分局依据《道法》相关规定,对其处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六

  2021年2月19日15时13分,驾驶员高某驾驶川A4****小型轿车行驶至二环路东三段与万年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挡下检查。在检查中,驾驶员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查,高某2020年10月11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吊销期间。高某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5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成都交警提示:无证驾驶、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请广大驾驶员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