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李寰

  为正确发挥考试导向功能,推动减负提质,发展素质教育,成都市教育局印发了“义务教育考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提出“七要七禁止”。

  其中包括考试导向要正确,考试内容要对表等,以及禁止考试排名等。据成都市教育局发挥考试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因此制定了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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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导向要正确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发挥考试在发展素质教育及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导向作用,通过试题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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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内容要对标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重点考查学科核心素养、关键能力和必备知识,不出偏怪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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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次数要适当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的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提倡一测多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避免重复监测,加重学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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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难度要适宜

  考试难度应基于课程标准,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型考试要符合相应学业质量标准,体现不同考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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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试题要灵活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在强化试题基础性的同时,适度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引导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