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吴亚飞

  4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成都市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向民政部门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28-61888706。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

  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告

  根据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要求和民政厅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二、任何非法社会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官方渠道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inanpogov)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四、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市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及时举报,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事项。举报电话:028-6188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