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发生后,老彭与小周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只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老彭要求小周及其前妻、房东小何共同赔偿损失200余万元。审理中,老彭的证据并不充分,经法院多次委托评估,均因不具备评估条件而被退回。最终,一审法院酌定老彭损失的金额为60余万元,判决小周及其前妻承担90%,房东小何承担5%,老彭自己负担5%。一审判决后,三方当事人均不服,上诉至成都中院。

  二审承办法官在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并经开庭审理后发现,老彭确实不能证明自己的损失数额,但老彭的损失又客观存在,该案不能简单分配举证责任。

  为了加强内心确信,相对准确地评估损失,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去火灾现场看看。当天到达现场后,承办法官发现火场一片狼藉,烧焦的鞋底、碎瓦、烧焦的房梁遍地都是,损失根本无法确定。

  在测量完库房,遍访周边群众后,承办法官却依然无法确定老彭的损失。站在黑乎乎的火场,承办法官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

  最终,承办法官决定,主持各方当事人调解,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开导当事人,帮助他们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力图解开各当事人的心结。同时,引导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正确看待得失,鼓励当事人彼此包容、实事求是,换位思考。在长达数小时的沟通后,并结合老彭出示的所有记账凭证、电脑、短信、微信记录,承办法官通过逐一梳理核查,推算老彭经营规模和库存情况,大致确定了火灾损失区间。

  为了减轻老彭和小周的压力,在法官开导下,房东小何主动免除双方所有房租并不再主张赔偿房屋损失;老彭的代理律师主动表示将向律师事务所申请免除未付代理费用。

  当天傍晚,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由小周及其前妻赔偿老彭40万元,由房东小何赔偿老彭31818元,现场未烧毁的货物归老彭所有。

  协议达成后,老彭、小周及房东小何把手紧紧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