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交警三分局对该公司罚款500元,并要求恢复车辆原貌,交通运输局对其罚款7000元并责令改正。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明睿表示,此案件是成都市首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的车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规定。同时,该公司违反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他还表示,车辆租赁公司在租车时要确保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条件,以保障司乘人员的安全。

  交警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小乔表示,成都交警将继续加强对该类情况的管理、加大此类事件的处理力度,还市民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

  民警提示:交通参与者租车时要详细辨别车辆外观,查看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最好的方式是通过租车行提供的车辆行驶证照片和对车辆外观进行比对,如发现有涉嫌非法改装的部件,要自觉抵制。

  租车公司也应遵守法律相关规定,车辆租赁前要核实清楚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对外承租的车辆要做到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