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殷家捷)记者近日跟随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组前往四川成都市实地核查,暗访中发现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规增设行政许可程序,成都市即时配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即时配送协会”)依附行政权力借机收费敛财,协会内部管理混乱,企业群众投诉未果反遭威胁。当下个别协会、商会的行业乱象问题亟待解决。

  不备案不审批

  违规增设许可程序

  督查了解到,2021年1月6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下发《关于明确我市单位(企业)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将向即时配送协会备案作为快递外卖企业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

  督查组成员随机暗访3家市交通管理局分局,以某外卖企业名义申请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均被要求“先去找即时配送协会备案,才可以办理”。

  根据即时配送协会制定的《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相关工作的具体流程》,要求有关企业提交承诺书、实车照片等材料,并寄送至该协会,上牌完毕向该协会反馈报备等。

  成都市车辆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出此项政策没有现行法律法规和上位政策文件依据,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清单管理,未向社会公告,对即时配送协会内部的审核流程也不十分清楚。

  不交钱不备案

  以备案之名敛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督查组暗访调查发现,部分企业负责人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备案过程中,被即时配送协会秘书长何某按每辆车120元索要费用,且不提供任何收费凭证,如不交费就无故拖延不予受理。

  某企业负责人反映,今年3月中旬通过即时配送协会办理600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由于起初拒绝何某提出的收费要求,即时配送协会即以各种理由拖延近1个月不予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