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二手房,新房东暂时没有迁到此房户口的打算,请问有无处理方式让原房东户口自行迁出?”近日,网友刘女士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咨询,购买二手房后迁出原房东户口的问题。
刘女士告诉记者,今年9月,她通过房产中介在成都市温江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此前对户口事宜不太了解,因此未跟原房东约定户口迁出事宜。“后来有朋友告诉我,这样对我其实有一定风险。”刘女士表示,因此她想咨询,能否有方式让原房东户口自行迁出该房屋。
对此,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办证中心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回复表示——
根据《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购买二手住房原房主户口未迁出,现房主可申请办理公示,待公示15个工作日后,可将原房主户口迁移至街道办事处公共集体户内。
具体可在何处进行公示?需提供哪些证明?记者致电该办证中心了解到,现房东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申请公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