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资阳观察 王瑞琪

  9月15日,据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近日,当地印发了《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了哪些人可以申请、怎么申请等条例,办法将于10月10日起开始施行。

  根据新规,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地方,可适当减小套型建筑面积。保障标准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收入标准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申请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下)。

  在选房顺序上,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行公开抽(摇)号的方式产生。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人年满35周岁以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经民政部门核对的城镇低收入家庭。

  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转让自有住房未满2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转让房产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证明,经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向管理实施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登记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包括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核对情况证明﹔房产档案馆(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等)。

  哪些家庭可优先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伤残军人、烈士遗属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表彰为“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家庭;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和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员家庭﹔当地社会福利院已成年的孤残儿的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等公共管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