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管理方叫苦:

  搭帐篷破坏植被,垃圾明火难于管理

  记者采访了成都部分公园的管理方。他们表示,禁止露营、划定指定区域搭帐篷,其实都是出于公园管理考虑。

  比如青龙湖湿地公园,市民可以露营的区域包括一期的花间渡码头区域、二期的缤纷广场旁草坪,其他区域则并不允许市民搭帐篷。据青龙湖湿地公园工作人员介绍,公园内供市民露营的区域要有相应要求,市民仅可在区域内搭帐篷、天幕,铺野餐垫,但不可在区域内搭吊床,避免对树木造成损坏,也不可使用明火,避免发生火灾。同时,露营区域禁止过夜。

  “我们经常碰到有游客在核心区域搭帐篷,但其实这是不允许的。”据北湖生态公园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核心区域的景观、植被刚打造完成,如果游客搭帐篷,将对草坪、植被造成破坏,同时也将影响整个核心区域的景观效果。

▲北湖生态公园内搭帐篷的市民▲北湖生态公园内搭帐篷的市民

  该工作人员坦言,其实就目前已经划定的露营区域来看,已经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公园在日常管理中不得不投入更多人力、物力。“比如垃圾,每天都要有专人不间断到露营区巡逻收垃圾,即使不用工作人员收,区域内摆放的垃圾桶往往会爆满,为了运输甚至要清理至晚上9、10点。”该工作人员说,另外,公园明确禁止明火,但许多游客仍携带了烧烤炉子等设备做饭,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在整个露营区域,还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小摊贩,在节假日的露营区域内,不少小摊小贩与公园管理方打起了“游击战”。

  市公园城市管理局:

  近期将出台露营相关措施

  面对越来越多的公园管理难题,如何解决?根据《成都市公园条例》第五条规定,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公园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区(市)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管理监督工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园的有关工作。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范围内的具体管理工作。若违反该条例规定,在公园内随地吐痰、便溺,随地抛弃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袋(盒)、口香糖等废弃物;以及其他有碍公园环境卫生的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但整个条例中并未对露营进行明确。记者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陆续接到市民关于增设露营点位的建议,同时也收到了公园管理企业对于管理难的诉求。目前,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正在市内的公园和绿道开展试点工作,划定指定区域设置阳光帐篷区,供市民露营搭帐篷使用。

  同时,近期将针对成都公园和绿道范围内的露营活动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市民露营行为,方便公园管理的同时,为市民营造方便、舒适的露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