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界定高空抛物罪 若不构成犯罪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恶意从高空抛掷物品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该对当事人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轻微,处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最轻的处罚是单处罚金。从此开始,高空抛物罪入刑。
不小心掉落,和故意抛物,如何界定?是否都构成刑事犯罪?成都市律师协会规则制定与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汪扬认为,是否构成犯罪应结合《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高空抛物的行为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情况:故意高空抛物,情节严重,但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定高空抛物罪。故意高空抛物,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且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要对行为人主观心态进行判断,如果对损害结果是故意心态,则视具体情况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损毁财物罪;若对结果持过失心态,则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特殊领域中过失高空坠物,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视具体情况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高空抛物行为,按无罪处理。
如果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民法典》第1254条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不能明确侵权人的,由建筑物的可能使用人承担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