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彭州市获悉,近期,受汛期影响,彭州市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龙门山镇路段、银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万白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风险,彭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彭州市部分山区道路实施交通管控的通告。以下为通告全文:

  彭州市应急管理局

  彭州市公安局

  彭州市气象局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彭州市水务局

  彭州市交通运输局

  彭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对彭州市部分山区道路实施交通管控的通告

  近期,受汛期影响,我市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龙门山镇路段、银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万白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预防气象灾害、最大限度保障山区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对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龙门山镇路段、银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万白路采取预约限流措施。所有外来彭州的游客通过网上提前预约山区酒店、民宿、农家乐,山区酒店、民宿、农家乐凭游客入住信息将车辆牌照号上报给山区酒店、民宿、农家乐属地政府,由山区酒店、民宿、农家乐属地政府将车辆牌照号提供给执勤点,执勤点凭山区酒店、民宿、农家乐属地政府提供的外来彭州的游客车辆牌照号放行。

  二、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3级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对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龙门山镇路段、银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万白路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禁止一切外来车辆进入。

  三、管控期间,本地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在上述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所限制通行的车辆,不包括施工车辆、抢险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五、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六、管控期间所有机动车辆和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控通告要求,自觉服从交通管控人员指挥。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2年8月19日8时起实施,管控时间暂定15天,如有变化,及时通知。原有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彭州市应急管理局

  彭州市公安局

  彭州市气象局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彭州市水务局

  彭州市交通运输局

  彭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8日

  红星新闻记者 张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