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醒:要当场对账

  民警提醒,在合江出现的三起案件中,出示“微信支付凭证”的情况,可能存在三种诈骗手段:一种是嫌疑人对支付凭证进行图片编辑再展示给店主看;另一种是,嫌疑人并未扫店内支付二维码,而是扫了别的码,或是将钱现场支付给别的人;第三种是该店的二维码支付图片已被人故意更改。

  民警指出,作为商家,要养成销售商品后当场查验、对账的好习惯,一定要亲自确认手机已收到款后,再将货物售出。此外,收款码不能随意放置,建议放在顾客可扫但不可接触的地方,切勿露在户外墙上,避免不法分子更换二维码造成损失。

  候小慧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