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伍力
1月26日晚,省公安厅对外通报了6起涉及新冠肺炎疫情传谣案例。
1月22日,安岳县网民肖某在QQ称:“最近新型病毒有点凶,咱川渝两地都发现了病例,最近出去各位做好防护措施哈”“县城已经死了一个了”“卫生院隐瞒了消息,还没有报上去”。经与安岳卫生部门核实,该信息不实。目前,肖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德格县网民登某发布藏语疫情谣言,内容经翻译为“甘孜州(德格县)龚垭乡13个人都被一汉族人传染了,请大家一定注意。”经核查,该信息不实。目前,登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纳溪区网民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谣言信息称:“纳溪一例疑似患者已经确认,但逃跑了。”经与区卫健部门核实,该消息为谣言。目前,唐某因散布谣言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25日,自贡市网民孙某在微信群内传播不实言论,称“此次疫情系解放军传播病毒导致”。目前,孙某因散布谣言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绵竹县网民张某在微信群发布一段视频,称“绵竹富新已出现感染者”。经核查,该视频不实。目前,张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6日,旺苍县网民何某将网上流传的:“韶关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应急指挥部公告第一号“的文章进行部分文字变更,将“韶关市”改为“广元市”在本地一群中发布,后被广泛转载到其他群,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何某因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警方提醒,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