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罗艺璇 曹洋)2月2日,记者从宜宾高县森林公安局获悉,三天前,当地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当场抓获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张某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局对张某松持有的5张捕鸟网和42只野生动物(鸟类)予以扣押,并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高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据悉,此次查处的野生动物共有5类,分别是野鸡、画眉、麻雀、斑鸠、铁鹞子,其中,铁鹞子属于鹰类,俗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介绍,1月29日,高县森林公安局来复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庆符镇普陀村村民张某松在进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活动,民警根据线索到达张某松住所,现场査获5只活体鸟类和34只死体鸟类,当天下午,民警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查获扣押的野生动物进行了放生和无害化销毁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包括野生动物,必须做无害化处理。”高县来复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人说,无害化处理能避免有些细菌随着病毒扩散,处理的地点必须远离学校、医院、公路、省道等。

  高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对于这一类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他们要快查快破,从重从严处理。“当天就对张某松进行了抓捕并刑事立案,次日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准备移送到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