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向朝伦 燕巧)2月2日,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公布2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此前已公布确诊的一家三口活动轨迹,5例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广元确诊患者张某某,女,46岁,长期居住在武汉市,于1月18日13:00从武汉市蔡甸区乘坐私家车到郑州,在郑州美达酒店参加公司年会,100余人参加,年会持续2小时,21日从郑州东乘坐动车到广元(G2217次7车),然后乘坐私家车到剑阁县下寺镇。
广元确诊患者罗某某,男,59岁,于1月21日乘坐武汉汉口至南充的K4541次列车厢13号,18:00-18:30乘坐南充站-南充北站31路公交车,18:52-20:46乘坐由南充开往苍溪县的K2637列车14号车厢于21日20时到达,到站后其弟开车接其回到苍溪县白桥镇家中。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提醒,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寻与患者张某某和患者罗某某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请您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配合当地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1月31日,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布确诊病例田某一家3人外出活动轨迹如下:
田某,男,42岁,1月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周某某,田某妻子,36岁,1月29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田某某,田某儿子,13岁,1月29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上述3人目前均在于广元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月22日5时40分,田某携妻子、子女一家4人自驾车于当日19时抵达苍溪县陵江镇麻岭社区幸好家园其父母家中。
1月22日20时左右,田某到麻岭社区卫生室购买感冒药。
1月23日16时,田某与其父亲、妻子到麻岭社区卫生室就诊。
1月24日15时左右,田某与其二哥、妻子、子女到北门沟小桥副食店、得力文具超市、田家山副食店购物。
1月26日上午10时,3名社区干部到患者家中开展湖北返苍人员排查工作。
1月26日11时至14时左右,田某在苍溪县人民医院预检分诊台和发热门诊、门诊一楼收费室、门诊五楼检验科、内科住院部一楼CT室处接受诊疗。
1月26日14时50分左右,田某由苍溪县人民医院转至江南分院进行隔离治疗。其妻周某某、其子田某某于1月27日10时左右,由苍溪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送至苍溪县陵江镇中心卫生院庙垭分院(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后未外出。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立即主动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苍溪县疾控中心或苍溪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随时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情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就近到当地医疗机构或苍溪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